氣體探測器是一種檢測氣體濃度的儀器。該儀器適用于存在可燃或有毒氣體的危險場所,能長期連續檢測空氣中被測氣體爆炸下限以內的含量。可廣泛應用于燃氣,石油化工,冶金,鋼鐵,煉焦,電力等存在可燃或有毒氣體的各個行業,是保證財產和人身安全的理想監測儀器。
氣體探測器的技術要求
性能
探測器在被監測區域內的可燃氣體濃度達到報警設定值時,應能發出報警信號。
報警設定值:
探測器具有低限、高限兩個報警設定值時,其低限報警設定值應在1%LEL~25%LEL范圍,高限報警設定值應為50%LEL;僅有一個報警設定值的探測器,其報警設定值應在1%LEL~25%LEL范圍。
報警動作值
所有試驗項目中,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不應低于1%LEL。
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不應超過±3%LEL
全量程指示偏差
具有可燃氣體濃度顯示功能的探測器,其顯示值與真實值之差不應超過±5%LEL。
響應時間
具有可燃氣體濃度顯示功能的探測器,顯示值達到真實值的90%時的響應時間(t90)不應超過30s。不具有可燃氣體濃度顯示功能的探測器,其報警響應時間不應超過30s。
不通電貯存
探測器首先在溫度為-25℃±2℃環境下放置24h,然后在正常環境條件下恢復至少24h,再在溫度為55℃±2℃環境下放置24h,然后在正常環境條件下恢復至少24h。試驗后,探測器不應有破壞涂覆和腐蝕現象,功能應正常,其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不應超過±3%LEL。
方位
(吸入式探測器除外)分別在X、Y、Z三個相互垂直的軸線上每旋轉45°測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不應超過±5%LEL。
高濃度淹沒性能
(僅適用于防爆型探測器)淹沒期間,探測器應發出報警信號或故障信號或氣體濃度超過測量范圍的明顯指示信號。淹沒后,探測器應滿足a或b條要求:
a.探測器不能處于正常監視狀態。
b.如果探測器能夠處于正常監視狀態(可經手動操作),則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不應超過±5%LEL。
報警重復性
在正常環境條件下,對同一只探測器實測6次報警動作值,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不應超過±3%LEL。
高速氣流
在氣流速度為6m/s的條件下,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不應超過±5%LEL。
電壓波動
探測器的供電電壓為額定供電電壓的±15%,其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不應超過±3%LEL。
長期穩定性性能
探測器應能在正常環境條件下連續運行28d。試驗期間,探測器不應發出報警信號或故障信號。試驗后,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不應超過±5%LEL。
絕緣耐壓性能
探測器有絕緣要求的外部帶電端子、電源插頭分別與外殼間的絕緣電阻在正常環境條件下應不小于100MΩ,在濕熱環境下應不小于1MΩ。上述部位還應根據額定電壓耐受頻率為50Hz,有效值電壓為1500V(額定電壓超過50V時)或有效值電壓為500V(額定電壓不超過50V時)的交流電壓歷時1min的耐壓試驗,試驗期間探測器不應發生放電或擊穿現象,試驗后探測器功能應正常。